不高兴就是非法

弄不明白非法是什么意思,也没能告诉我正确答案,只是一搜就有一大把的“非法信息”出现。依我个人的理解,觉得这俩字儿指定是某句短语的缩写,全称应该是“非法律所允许”,如果这样解释非法应该挺贴切的吧!现实中使用最多的大概意思就是这样。可是别忘了另一个解释是“非法律所禁止”,这到底该如何区分呢?还是不懂,望高手指点。

3月13号两会传来消息,龙新民表示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互联网出版管理规定。在Weblog如火如荼的日子里,终于触动了相关部门的“G点”。这一切都怪有些农民一而再,再而三的在Weblog上发表了自己的观点,殊不知农民应该有农民的样,党和政府把未来都寄托在你身上了,只希望你养好猪种好田,实在闲了就看看新闻联播。别在笼子里一天到晚吵个不停,这样会影响他人的情绪,很容易给笼子造成不稳定。这种农民就是刁民,是不稳定因素,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。当然,更多的是给我党带来了言论威胁。一个人不算什么,一千个人就有一定的威慑力了。所以党和政府想尽一切办法要把刁民扼杀在萌芽状态,这样一来就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,社会也就和谐了。

昨天闻讯UUzone关闭了,为啥关闭?当然是被和谐掉了,为啥会被和谐掉?肯定是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了嘛。此类例子有很多,例:V2exBlogBus 。不过幸好v2ex和BlogBus都已经复活。uuzone也好,v2ex也好,这两地都不是我的常去处,他们关不关也不关我什么事。只是,只是觉得有关部门的行为已经深深伤害了草根的心灵。

龙新民表示,“我们将在充分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的前提下,维护健康、活跃的互联网出版环境。”“我们必须看到,在网络飞速发展的时代,政府监管措施和手段都面临新的考验。”

我们将在保证公民飞翔自由的前提下,必须是在这个笼子里飞。等到将来,每个Weblog都变的跟中央电视台一样,专门报道某会胜利召开、领导亲切看望、大会圆满闭幕……的确,有关部门工作也挺难,全国上上下下多少个网站?我不知道。目前的管理手段肯定也只是处于半自动化,大家应该充分谅解其工作的嘛!毕竟人家也只是混口饭吃而已。如果可以重来,建议我国不发展民用互联网。如果我是两会代表,我建议全面关闭互联网民用权利。哈哈,这样相关部门也不用费时费心去想方设法处心积虑的“监管”了,社会就肯定早日和谐。

BTW:别以为你丫的把内容域名放到国外就了不起,明天就把你放到“G点”上去。哈哈……我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农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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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e Response to 不高兴就是非法

  1. [...] 很有趣,近年来主管官员开始爱出风头了,从邬书林 到龙新民 到张宏森 [...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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