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重作者尊重自己

by Jesson on 三月 18th, 2007 // Filed Under → 互联网

上次我发布了一篇名为“ Google.com被重定向的解决方案”的网志,并把该网志向Cnbeta投了稿。我的Weblog多了不少的流量,嘿嘿。我的阴谋诡计终于得逞,心里自是无比高兴。

今天无聊时在百度搜索“Google 被重定向”,发现出来一大把的链接,就是没有我的。晕!点开他们的链接一看,只有少数几个注明了出处,大部份都是冠冕堂皇的原创。网络是自由的,可别人的劳动成果是应该得到尊重的,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,但毕竟别人是付出了劳动的。而你却一个Ctrl+C,一个Ctrl+V,然后还去掉出处,这是对别人的不尊重,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。无耻的人做无耻的事,和Postshow一样的无耻。我们一起看看谁正在做无耻的事:

http://www.17tech.com/news/4204.html
http://xiaowo.net/read.php?tid=4347
http://www.tjczh.com/bbs/ShowPost.asp?ThreadID=4246
http://www.weste.net/2007/3-16/19240249818.html
http://mail.rwidc.com/?action=show&id=572
http://forum.techweb.com.cn/viewthread.php?tid=56056
http://bbs.skja.com/viewthread.php?tid=7714
http://bbs.78820.com/viewthread.php?tid=10731
http://bbs.cpcw.com/viewthread.php?tid=1104018

目前只发现以上部分,我相信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千千万万个无耻之徒,但愿你们这些无耻的人能尽快学会什么叫做尊重——“注明出处”。

3 people have left comments

Posted on 03/18/2007 at 17:01

Zola wrote :

我的BLOG已经按车东的办法加上了一个“易于复制”的版权声明了,并且已经放弃禁止商业使用的声明了,我只要求署名和保持一致:)

Posted on 03/19/2007 at 07:32

Sally wrote :

中国人还是习惯性的转载,并且去除你的署名。

Posted on 03/25/2007 at 09:05

Scavin wrote :

时间久了也就见怪不怪了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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