勇气可嘉

by Jesson on 六月 5th, 2006 // Filed Under → 午后红茶

朋友讲了个故事给我听。朋友也说不清原文了,大约是这样:

某靓女在公共浴室冲凉,浴中发现自己未婚夫送给自己的定情信物被人拿走。情急之下一丝不挂的追出浴室……

结果我不知道如何,朋友是问我如何选择。我十分佩服这某靓女,实在是勇气可佳。只是有一二事不明:
第一,定情信物对她意味着什么?
第二,在祼奔前一刻她是否有过思维意识?
为了”定情信物”而放弃一切,这种不固一切的行为需要相当大的勇气。我猜她当时心中应该只有一个信念,就是把东西追回来。那个对她来说……

问题好像是如果你是她的未婚夫,你会选择跟她解除婚约吗?

下面说说我的选择:第一、我会对这位女子产生万分的敬意。第二、我会解除婚约。
万分的敬意,我觉得也许形容不恰当吧!但应该就是那类意思。对待我送给她的东西比命还重要,所以我不可不为之动容。我会解除婚约,因为这使她失去理智。一个没有理智的和判断能力的人,可能不大适合附合作为我妻子的标准吧!至少目前是如此……

当然话说回来,这些只是现在的相法或者说我理智状态下的想法。也有可能选择其他方式来处理,如:私奔……

总有那么些事情让我们很无奈,近在咫尺,却无法触及。

2 people have left comments

Posted on 06/06/2006 at 15:20

Tinkle wrote :

第一:她是你的未婚妻.你一定爱她,就算不爱,也应该有感情.所以,你对她难道仅仅只是敬意??
第二: 她把你的订情信物看得比她的贞洁还重要. 说明她是多么的看重和你之间的感情.你真的忍心让她再受人白眼,受人嘲笑之后再将她抛弃?被你抛弃之后,也许她这一辈子都很难再找人家嫁了!
男人,总是比女人无情!

Posted on 06/06/2006 at 15:57

Jesson wrote :

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的!
这似乎与无情没什么关系吧!上面说的只是一个理性的行为之一罢了.
还有,那个敬意我说了也许形容不恰当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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